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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例,责令候查!


泰尔股份(002347)控股股东、实控人邰正彪解除留置并变更为责令候查。

6月4日晚间,泰尔股份披露公告称,当日,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、实际控制人邰正彪家属转来的监利市监察委员会签发的《变更留置通知书》,监利市监察委员会已解除对邰正彪的留置措施,变更为责令候查措施。

此前,泰尔股份于4月2日披露了《关于公司控股股东、实际控制人被留置并立案的公告》,邰正彪被实施留置、立案调查。

“责令候查”和“取保候审”的异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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措施

取保候审

责令候查

适用对象

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

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或职务犯罪的被调查人

决定机关

公检法

监委

执行机构

**

可提请**配合

适用情形

(一)可能判处管制、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;

(二)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,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;

(三)患有严重**、生活不能自理,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,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;

(四)羁押期限届满,案件尚未办结,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。

(一)不具有本法第二十四条**款所列情形的;

(二)符合留置条件,但患有严重**、生活不能自理的,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,或者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**扶养人;

(三)案件尚未办结,但留置期限届满或者对被留置人员不需要继续采取留置措施的;

(四)符合留置条件,但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,采取责令候查措施更为适宜的。


法定义务

(一)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、县;

(二)住址、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,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;

(三)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

(四)不得以**形式干扰证人作证;

(五)不得毁灭、伪造证据或者串供。

根据案情:

(一)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;

(二)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;

(三)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;

(四)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、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。

(一)未经监察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直辖市、设区的市的城市市区或者不设区的市、县的辖区;

(二)住址、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,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监察机关报告;

(三)在通知的时候及时到案接受调查;

(四)不得以**形式干扰证人作证;

(五)不得串供或者伪造、隐匿、毁灭证据。


违反义务法律责任

没收保证金,责令具结悔过,重新交纳保证金、提出保证人,或监视居住、予以逮捕。

需要予以逮捕的,可以先行拘留。

情节严重的,可以依法予以留置。

*长期限

十二个月

十二个月

措施解除

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期限届满

期限届满

折抵刑期

主要法条链接


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

第二十三条被调查人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,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经监察机关依法审批,可以对其采取责令候查措施:

(一)不具有本法第二十四条**款所列情形的;

(二)符合留置条件,但患有严重**、生活不能自理的,系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,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**扶养人;

(三)案件尚未办结,但留置期限届满或者对被留置人员不需要继续采取留置措施的;

(四)符合留置条件,但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,采取责令候查措施更为适宜的。

被责令候查人员应当遵守以下规定:

(一)未经监察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直辖市、设区的市的城市市区或者不设区的市、县的辖区;

(二)住址、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,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监察机关报告;

(三)在接到通知的时候及时到案接受调查;

(四)不得以**形式干扰证人作证;

(五)不得串供或者伪造、隐匿、毁灭证据。

被责令候查人员违反前款规定,情节严重的,可以依法予以留置。

李宝清,黑龙江峰衡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。

联系电话:1335980111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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